减持新规(可转债大股东减持新规)

最后更新 : 2026-02-06 05:41:18

今天给各位分享减持新规的减持减持知识,其中也会对可转债大股东减持新规进行解释,新规新规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可转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股东现在开始吧!减持减持

减持新规对股市有何影响

国内历史上的新规新规每次改革,都会引起资本市场的可转一些动荡。注册制过度,股东其本身能够为市场带来优胜劣汰,减持减持是新规新规有利于市场的。人民币存在贬值的可转预期,但中国“世界工厂”的股东地位比较稳定,资本外流或许没有想象中的减持减持那么严重。随着监管层对相关减持规定的新规新规出台,市场对上市公司减持的可转担心亦是减弱。

减持新规是什么,出台此规定有什么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对近年来大股东及董监高(以下统称重要股东)减持数据统计后发现,大宗交易恰是重要股东减持的主要途径,2015年全年占比将近50%。如此高比例的减持通道,没有相应的减持限制,难免令投资者担心大宗交易成为重要股东减持后门。

减持新规出台上周出台的减持新规对重要股东通过竞价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都做出相关约束和限制。

1月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并且,大股东在3个月内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

同时,如果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而失去大股东地位,则需在减持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要求。

此外,沪深交易所也发布通知为规定打补丁,再度细化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规定,要求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大宗交易是减持主要方式

从上述新规中可以明显看出,对于市场担忧的减持潮问题,证监会将关注点放在集中竞价交易和协议转让这两种减持方式上。

不过,对于大宗交易这个重要股东主要减持途径,减持新规却一字未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仅以2015年数据来看,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几乎占到重要股东减持数量的半壁江山。

根据统计,2015年全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减持股份数共计为390.62亿股,而其中有187.88亿股正是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如此算来,大宗交易在全部减持数量中占比达到48%。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6月,沪深两市重要股东减持股份数共计为368.01亿股,占全年比重高达94.21%,2015年下半年减持数量剧减正是受到2015年7月出台的减持禁令影响,尤其是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数据更是缩减明显。

具体来看,在重要股东减持股份数最多的5月,大宗交易占减持总数的比例为56.6%,达到57.52亿股;大宗交易占减持总数比重最高值出现在2015年2月,当月减持总数和大宗交易减持数分别为28.09亿股和20.97亿股。

如果将时间轴拉长,恐怕大宗交易在减持中的比重更大。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1月5日曾披露,从近年来实际情况看,大股东减持60%是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进行的,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金额占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只有0.7%左右。

市场担心过桥减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曾表示,引导其(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令人疑惑的是,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是否一样呢?多位投行人士和律师向记者表示,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并不是一回事。一般来说,大宗交易的交易金额要小于协议转让,而在转让金额的确定方面,协议转让是由交易协议的各方商议确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减持新规公布后,已有大股东选择通过大宗交易来转让股份。1月10日晚间,安妮股份(002235)披露,公司大股东张杰拟向方略资本、千合资本600万股安妮股份股票,比例为3.08%,而其选择的方式正是大宗交易。

对于减持新规,有不少市场人士担心是否会有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情况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对自由的大宗交易极有可能成为股东减持的重要途径。

在减持新规出台前,就有大宗交易资深人士向记者表达担忧,与当前股价相比,重要股东在大宗交易上与接盘机构的交易价格通常都是有折价的。而接盘机构在大宗交易低价获得股票后,完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货。

兴业证券(601377)也在研报中提到,根据机构投资者的反馈,他们担心减持新规关了大门,而减持则从侧门溜走,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转让之后,大宗交易接盘者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或者多次转手化整为零,最后仍反映为二级市场的抛压。

虽然证监会的减持新规也有设置防规避条款,专门遏制相关主体通过协议转让化整为零、曲线减持。不过,从目前来看,大宗交易也可能存在类似的化整为零、曲线减持情况,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也需要相应的监管完善到位。

减持新规实施半年效果如何?

减持新规实施半年效果显著—— 堵住市场“失血点” 花样套现渐减少

新规实施逾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清仓减持股票的数量和金额大幅降低。市场的主流投资方向开始强调公司的内生增长,更加强调业绩驱动、盈利能力以及真实的行业竞争力

今年5月底,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随后沪深交易所分别下发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截至12月18日,新规实施近7个月。从市场实际的走势看,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清仓减持股票的数量和金额大幅降低。据招商证券最新统计显示,减持新规出台以后,重要股东月均减持规模为110亿元,较之前(2016年1月份至2017年5月份)的月均减持269亿元明显下降。

博时基金研究部总经理王俊认为,今年以来实施的减持新规、再融资新规等一系列政策是对过去赚一、二级市场价差盈利模式的打击。过去,投资者青睐中小市值股票,等待这些公司转型或做外延并购来获取超额收益,很容易陷入大股东放消息减持、再放消息再减持的炒作怪圈。如今,这种投资逻辑不再奏效,市场的主流投资方向开始强调公司的内生增长,更加强调业绩驱动、盈利能力以及真实的行业竞争力。

市场流出资金减少

短期市场“失血点”被堵住是减持新规实施后最大的亮点之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显示,自减持新规今年5月份实施至今年10月底,沪市上市公司股东累计减持73.3亿股,总金额763亿元,日均7.3亿元;2017年初至减持新规实施前,沪市上市公司股东累积减持102亿股,总金额900亿元,日均9.4亿元。

6月份以来指数逐步走强刺激股东减持意愿,以及6月份至10月份限售股解禁数量比1月份至5月份增加近30%的压力下,新规实施后日均减持金额仍较新规实施前减少了23%。

值得一提的是,减持新规在有效控制股份减持数量的同时,兼顾了股份转让的权利,能够适应市场需要。根据新规,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等大股东的减持行为,要求其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且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大股东股份的受让方需锁定6个月。

招商证券统计显示,从股东类型来看,大股东和高管减持占比明显下降;特定股东(首发股东和非公开发行股东)减持占比增加至8月份的52%,但是有减持需求的中小股东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从减持方式看,大宗交易减持规模占比明显下降,相比之下,协议转让减持金额占比从6月份的2.9%增加至8月份的22.57%。

“从新规实施效果看,减持套现规模明显收缩,减持新规确实规范了市场的减持行为,对于重塑市场的激励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格上研究中心研究员杨晓晴说。兴全基金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申庆也表示,减持新规等举措有效地防范了大小非、机构等特定投资者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监管套利、内幕交易、操纵市值等行为,引导投资者参与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促进中长期A股市场更加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着力服务实体经济

可转债产品好发、定增产品不好做、高杠杆产品发行困难——这是今年以来不少私募基金管理人最明显的感受,这些变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正是减持新规以及配套规章制度对上市公司资金流向的规范。

煜融投资董事长吴国平认为,过去部分限售股减持所获资金未用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而是成就了少数股东“一夜暴富”的神话。在市场增量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解决企业IPO以及合理的再融资等需求,适当抑制解禁限售股减持“抽血”。

从减持新规对部分证券市场业务的影响来看,以套利为目的的产品有所降温,一些高杠杆产品所受影响更加显著。例如,近年来较为热门的私募定增产品,部分增量产品已经出现了销售困难的情况;在并购重组中,上市公司“小步快走”转型模式里,以套现退出为主要诉求的小体量资产方更加倾向于接受现金对价。这均与减持新规下退出期限延长、资金成本上升、收益不确定性增加有关。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韩青璐认为,减持新规也抑制了上市公司盲目的并购重组行为。监管层保持谨慎的态度调节并购市场的套利行为,借壳交易和盲目跨界并购等形式在未来的并购市场上将变得更加困难。

博时基金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欧阳凡表示,短期来看,减持新规对二级市场解禁压力有所缓解,风险偏好正逐步提升。中期来看,市场趋势因素未发生变化,震荡市中个股表现或将出现分化。实业经营能力将成为市场衡量个股价值的基本出发点,行业前景好、公司治理能力强、有内生增长能力的上市公司将获资金青睐。长期来看,监管政策的规范有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估值回归理性,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星石投资总经理杨玲认为,从长期看,新规极大地限制了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在二级市场的减持能力,延续了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监管导向,利好基本面良好、有业绩支撑的大消费和蓝筹股。同时有业绩支撑的成长股经历过前期市场波动后可能出现反弹。此外,规范“断崖式”集中减持,有助于维护二级市场平稳交易,防止过度投机,防范金融风险。

套现的少了。

减持新规对哪些人有影响

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则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看看市场反应,逐一解读:

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

打个比方,你持股4.99%,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

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

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

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这个才是大招,是最大的利好!

最主要受益的还是去年6月之后定增的公司,本来马上就解禁,可以全清掉,这一搞就只能卖一半了!

去年全年定增规模高达1.7万亿,其中大股东参与的锁定3年,今年不用考虑;机构只锁1年,马上就解禁了;再加上前几年定增、马上解禁的大股东,今年的解禁规模高达一万多亿!新规12个月内只能卖一半,相当于接近万亿的解禁筹码不让卖了!(具体数据等待专业机构来统计)

5.协议转让中单个受让方受让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

这个之前也是漏洞,持股5%以下就不算大股东了,可以随便卖,算是变相减持的一条路,这个漏洞也被堵上了!

6.细化披露要求:在减持实施的15日前公告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在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实施完毕后,公告减持结果。

提前15天公告,这个规定之前就有,这次是多了一个事中公告,即时间或数量过半时的公告,用处不大,但散户多知道一些信息,还是有好处的!

7.所有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即《实施细则》发布日起,持股5%以上股东和控股股东、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均应遵守细则的减持规定。

这个才是狠招,周五放消息出来,周六直接关门打狗,还没跑的大股东、小股东、机构们,节后想跑也跑不了啦!

三种减持方式新老对比

我们先来看下几种减持方式的新老对比:

01

1、协议转让

旧规: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

1.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3.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新规新增内容: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

1.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

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022、大宗交易

旧规:无

新规: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者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

033、集中竞价

旧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新规: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我们看一下交易所出的细则:

1、覆盖对象

以前对上市公司董监高有所规定,现在扩大到了IPO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以及通过非公开发行(定增)持有股份的股东

2、集中竞价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3、协议转让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大宗交易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解读:

1、覆盖对象扩大到了PE机构,定增机构。这些机构不能以后一卖了之套现走人了。定增限售期满了也只能卖一半,流动性大减。

对于一级市场的私募股权基金而言,项目估值要往下调整了。

2、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6个月内不能转让,而且规模限制在2%。现在很多大宗交易都是打折接货后在后面几个交易日连续集合竞价在市场上抛售获利的。这样一来大宗交易受影响太大。持有6个月股价都不知道到哪儿去了,谁还敢买?

3、对大股东和特定股东而言,相当于股份的流动性大大降低。这样,银行对这些股票质押的就要重新评估,调整质押率了,可能会要求质押更多股份。股票质押的质押率会降低。

4、上市前各种代持会增加,大家都把股份分散到5%以下,你代持我,我代持你,互利互惠,坚决不当“特定股东”。

5、如果不算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的话,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一年只能减持4%。对大股东而言,如果是30%的控股比例,光减持完就要7年多….

6、对PE而言,持股10%肯定不合算了,还不如每个都持股4.9%,这样悄悄地走,谁都管不了..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规则

规则:1、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2、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24个月后解禁,也就是24个月才能进行减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个月后解禁,也就是12个月才能进行减持。

三、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新规2021: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 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 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

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大股东减持规则是:

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公司法董监高减持规定。

股东减持的条件为:

1、减持比例的确定。总股数,即减持比例的分母,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A股、B股、境外上市股票(含H股等)数量之和,不包括优先股;减持数量,即减持比例的分子,指股东减持的a股数量,也不包括优先股;

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所持股份数进行合并计算,整体上对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了调整适用。

减持新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可转债大股东减持新规、减持新规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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